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关于下达我省2015年光伏发电实施方案
中期调整的通知
各市发展改革委,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、晋能集团有限公司:
根据《关于转发<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晋发改新能源发[2015]207号)文件精神,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进度,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2015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,现对我省2015年光伏发电实施方案进行中期调整,具体安排如下:
调整2015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项目名单,增加不需新建送出工程的光伏发电优选项目(名单附后)。2015年,按照“谁先并网发电,谁先列入当年规模指标名单”的原则,确定年度光伏规模指标项目名单。2015年实施方案中的其余项目依照顺序转为2016年备选项目。
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督促新增优选项目单位尽快履行备案手续,督促项目单位早日开工建设,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,力争早日并网发电。从8月1日起,请各市发展改革委于每月5日前,将辖区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月度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委。
请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对列入我省优选名单的项目,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。
联系人:柴林樑
联系电话:0315-3119815
附件: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优选项目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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